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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集中开展校园安全大检查工作的通知

发布日期:2015-06-12    作者:     来源: 电气与信息工程系     点击:

根据西安交通大学和上级行政主管部门要求,学院决定于6月中旬至7月中旬将在全院集中开展安全大检查。现结合我院实际,对集中开展校园安全生产大检查相关工作通知如下:

一、总体要求

学院把集中开展大检查作为当前安全生产的首要任务,按照“全覆盖、零容忍、严执法、重实效”的总体要求,由分管领导亲自检查分管单位,排除隐患,挂牌督办,限期整改,一盯到底,并建立长效机制,有效防范和坚决遏制重大事故发生。

二、工作安排

(一)加强组织领导,成立工作机构。学院成立集中开展安全生产大检查领导小组,统一组织领导全院安全生产大检查工作。

组 长:张敬朝

副组长:冯民柱 崔杜武

成 员:各二级单位负责人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在保卫部,负责安全生产大检查的日常工作以及组织、协调工作。各单位也应成立相应的领导机构,由本单位主要负责同志担任组长,统一组织领导本单位安全生产大检查工作。

(二)敢于动真碰硬,务实力求实效。大检查要切实做到“零容忍”的态度,坚持“命”字在心、“严”字当头、敢抓敢管,确保大检查取得实效。检查整改时限:6月10日至7月15日;检查范围:学院各单位;检查方式:各单位自查自纠与学院抽查督查相结合。大检查结束后,各单位要客观全面、实事求是总结和分析,并如实填报安全隐患排查登记表(详见附件2),于7月17日前报学院安全生产大检查领导小组办公室(联系人:陈涛 联系方式:15319415266 86652295)。

(三)注重宣传发动,形成工作合力。学院宣传部门要充分利用校内媒体,采取多种方式,对大检查进行广泛宣传,营造安全稳定氛围,尽而强化广大师生安全责任意识。同时,将对安全检查走过场、隐患排查治理不力的,要进行责任追究、公开曝光。

(四)坚持标本兼治,构建长效机制。学院各单位要将安全检查贯穿与日常安全管理和监督工作,督促建立横向到边、纵向到底、细化到每个岗位的隐患排查整改制度,着力提升安全保障水平。

附件:1. 西安交通大学城市学院安全生产大检查工作任务分解

2. 西安交通大学城市学院校园安全隐患排查登记表

附件【附件1:西安交通大学城市学院安全生产大检查工作任务分解

附件2:西安交通大学城市学院校园安全隐患排查登记表

西安交通大学城市学院

二〇一五年六月十二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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