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系(教学部):
近期将为我院专职教职工办理职称资格证书,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1.本次办理职称资格证书的范围是2011—2014年在我院评聘的高、中级专业技术职务的教职工。
2.本次办证采取自愿的原则。凡愿意办证的教职工,请教职工到组织人事办公室进行登记,并提交近期两寸免冠彩色照片1张、身份证复印件1份、证书工本费5元。
3.其他说明:
(1)我院教职工职称资格证书由交大统一办理,请各系(教学部)务必通知教职工本人在6月17日上午11:00前到组织人事办公室办理登记手续,并提交有关资料。
(2)由于办理登记手续时,要填写《陕西省职称证书办理登记表》,表中各项内容要在职称证书上打印,所以办理职称证书的教职工尽量本人到组织人事办公室办理登记手续,委托他人代办的应提前填写《陕西省职称证书办理登记表》随其他资料由代办人到组织人事办公室办理登记手续。
(3)出生年月、毕业时间、授予时间必须填到日
附件:陕西省职称证书办理登记表(本人到所在单位办公室登记)
党政服务中心
二○一五年六月十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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